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突击!西宁多部门联合检查电子烟等合规情况

5月31日

西宁市城北区市场监管局联合

西宁市烟草专卖局、城北公安分局

对辖区中小学周边开展烟草市场联合检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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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月31日是第36个世界无烟日。今年世界无烟日的主题为“无烟 为成长护航”。为持续净化校园周边环境,守护青少年健康成长,有效防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产品,当天,西宁市城北区市场监管局联合西宁市烟草专卖局,城北公安分局对辖区中小学周边开展烟草市场联合检查。

校园出入口50米范围内没有售烟现象

“店里是否销售卷烟,有没有电子烟,是否张贴禁止向未成年人售烟的标识?”联合检查组成员第一站来到沈那中学附近,走进一家小卖店,一边查看营业执照、一边仔细检查店内商品。

店主李先生说,因为自己的店距离学校很近,所以店内不销售卷烟。他在食品经营许可证旁,张贴了“吸烟有害健康”标识,上面写着不向未成年人出售卷烟,违者罚款1万元。店里不仅多处张贴了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卷烟的标识,还张贴了禁止向未成年人售酒的提示语。

检查人员给他送上《未成年人保护法》宣传册,“您看,2021年6月1日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》正式实施,里面提出禁止向中小学生销售卷烟(含电子烟),有效杜绝中小学生吸烟(含电子烟)……”“我会认真阅读,一定知法守法。”李先生说。

在另一家小卖店内,店主表示不会向未成年人销售卷烟或电子烟。“前不久,我听说有人向未成年人出售卷烟被查,罚款1万元,这既对孩子们造成危害,自己还得不偿失。”他说,“我不会那样做。”

“校园出入口50米内商店不得售烟,还应张贴禁止向未成年人售烟的标识。”西宁市烟草专卖局工作人员介绍,为有效防止向未成年人售烟,校园周边销售环境必须关注,一方面要防止店家零散式销售,另一方面要做好检查和警示提醒。

在检查过程中,发现有的商家将提醒标识贴在隐蔽位置,有的用商品挡住了标识,检查人员督促商家,在显眼位置张贴提醒标识,挪开遮挡物,并提醒商家,在不能分辨顾客年龄时,应查看对方身份证信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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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家拒售电子烟

对电子烟的危害,很多人都不了解。检查中,祁连路小学附近一家文具店的店主说,她有3个孩子,因为知道吸烟对孩子们的健康有害,所以她特别注意,不进电子烟及类似产品。

检查人员仔细查看货架上的玩具、文具等物品的使用方法及其他功能。“很多非法电子烟做成了玩具模样,还有各种果味、可乐味等特殊味道,孩子们不易识别,容易购买。”城北区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介绍。

一商家表示,自己知道电子烟对孩子们的危害,所以坚决不在店里出售电子烟。

去年,国家烟草专卖局发布《电子烟管理办法》,明确禁止销售除烟草口味外的调味电子烟,并于当年5月1日正式施行,《办法》中所称电子烟包括烟弹、烟具以及烟弹与烟具组合销售的产品等。

“今天,我们检查了沈那中学、祁连路小学、西宁市第十三中学周边的十多家商店、超市、文具店,没有发现售卖电子烟的现象,我们将持续关注校园周边消费安全。”西宁市城北区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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